和平县林业局和平县2020年森林碳汇重点生态工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人浏览 2020-02-27 16:32:49
专题:

深圳市中联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 和平县林业局的委托,对 和平县2020年森林碳汇重点生态工程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

深圳市中联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 和平县林业局的委托,对 和平县2020年森林碳汇重点生态工程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624-202002-302001-0002

二、采购项目名称:和平县2020年森林碳汇重点生态工程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1,927,399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采购项目内容

项目

项目范围

面积(亩)

投标最高限价(元)

完工期

项目包01

热水、下车、阳明

1885

1686915.96

造林工期60日历天,2020年8月份前完成第一次抚育

项目包02

大坝

2070

1779148.75

项目包03

彭寨

1855

1531600.98

项目包04

彭寨、林寨

2117

1641787.61

项目包05

贝墩

1884

1385493.98

项目包06

礼士

1740

1331836.35

项目包07

东水

1665

1252532.54

项目包08

东水

1784

1318082.83

1、投标人须对项目所有包组(标段)进行投标,但只能中标一个包组(标段)。

2、本项目将评选综合得分排名前8名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9名、第10名分别为第二、三中标候选人,各中标人按评审得分从高分到低分为序优先选择上述8个包组(标段)中任意一个包组(标段),1个中标人只能选择1个包组(标段)。若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有效投标人为10家或以上,则推荐8家第一中标候选人。若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有效投标人为3家,则推荐一家第一中标候选人;若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有效投标人为4家,则推荐两家第一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未中标包组(标段)重新组织采购。

注:投标人必须对所投项目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或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②《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③《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8〕141号)

   ④《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⑤《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度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如新成立公司提供2019年以来任意一月的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以来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投标人(请提供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页面打印件,若查询结果为“没查到您要的信息”视为符合规定条件的投标人);

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取得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

4.投标人必须具有省级(含)以上林学会营造林专业委员会颁发的有效的丙级(含)以上造林绿化施工单位资质证书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项目投标(提供声明函);

6.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声明函);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复印件及打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其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其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则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2.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备注:1.以上全部投标报名资料用A4纸编制并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夹,证明资料的每页(包括封面)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名,且证明资料须加盖骑缝章。2.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交的证明资料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最终以资格审查小组根据其投标文件中提交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20年02月28日 至 2020年03月05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深圳市中联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河源市新市区东华路西面建设大道南边锦天大厦A15楼IJ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2003240930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河源市新市区东华路西面建设大道南边锦天大厦A15楼IJ号

十、开标时间:202003240930

十一、开标地点: 河源市新市区东华路西面建设大道南边锦天大厦A15楼IJ号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20 年 02 月 28 日 至 2020 年 03 月 05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范小姐联系电话:0762-3131665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钟先生 联系电话:0762-5633445
(二)采购代理机构 :深圳市中联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金碧路48号司法大厦二楼A区
联系人:郭琴梅联系电话:0755-82487100
传真:0755-82487000邮编:518029
(三)采购人:和平县林业局地址:和平县阳明镇新社行政服务区
联系人:钟政联系电话:0762-5639671
传真:0762-5639671邮编:517200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深圳市中联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02月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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