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黄石市财政:发挥政采政策功能 拓宽中小企业发展信用融资渠道

人浏览 2020-02-05 18:32:54
专题:

2020年1月10日 来源:湖北省财政厅办公室   2019年以来,湖北省黄石市财政部门积极探索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新举措,主动搭建服务平台
 2020年1月10日 来源:湖北省财政厅办公室

  2019年以来,湖北省黄石市财政部门积极探索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新举措,主动搭建服务平台,推动有需求的政府采购供应商,特别是中小企业运用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线上融资,取得新突破。2019年8月2日,交通银行黄石分行为某公司办理的一笔30万元政府采购订单融资款项顺利到账,标志着湖北省首笔政府采购贷线上融资业务成功办理。

  一、主动探索创新,研究建立互联互通“政采贷”系统

  一是积极谋划。2019年年初就联合市人行向市政府上报《关于启动黄石市“政采贷”项目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的请示》,正式启动黄石市“政采贷”项目;组织赴外地学习考察,形成《推动黄石市“政采贷”融资业务建议》,分别上报市政府和湖北省财政厅。二是制订规则。经多方、多次讨论,借鉴“他山之石”,结合黄石改革实际,在广泛征求采购人、金融机构、代理机构、供应商意见后,市财政、人行、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三家单位联合印发《黄石市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实施意见》。三是合力推进。专门设置了“政采贷”项目工作专班及项目小组,建立了财政、金融机构、采购人、供应商、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人民银行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等数据互联互通的“政采贷”系统,各银行可通过系统实时查看供应商政采信息。

  二、细化工作要求,确保中小企业融资款项落地

  一是明确工作原则和参与方式。政采贷以“协同推进、市场运作、银企自愿、诚实守信”为原则,鼓励中小企业(中标供应商),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大小,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后,通过“政采贷”系统向参与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的金融机构申请办理融资;金融机构在人民银行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注册后,都可参与办理信贷业务。二是明确各参与方工作职责。明确了市财政、人行、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金融机构、采购单位、供应商、代理机构等参与方工作职责。财政部门负责建立政采贷平台,人民银行负责业务督导,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负责日常数据推送,金融机构创新开发线上融资产品、建立绿色通道、降低融资利率、提供融资信贷服务,供应商在诚实守信的前提下申请贷款,采购单位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配合做好相关工作。三是明确细化融资具体操作流程。有融资需求的中标供应商根据金融机构提供的方案,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金融产品,通过政采贷系统向金融机构提出融资申请;已与人民银行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对接的金融机构均可通过该平台查看企业政府采购中标信息,接受企业通过平台提交的贷款申请,并依据政府采购合同和该项目财政预算资金情况,发放贷款;同时,财政部门和采购单位配合做好发放贷款银行账号锁定工作,让中小企业获得了新的信用融资渠道,金融机构因为有政府采购合同和项目预算资金保证,放心放贷,且通过线上完成相关贷款程序,实现了“信息多跑路,企业少跑腿”。

  三、加强协调推进,着力提升线上融资规模效益

  黄石市政采规模年均40亿元,涉及近千家小微企业供应商,其融资需求约占年采购金额的30%左右,即黄石市政府采购量可拉动中小微企业供应商12亿元左右的融资需求。目前,通过参与部门通力配合,系统开发已完成,政府采购系统、政府采购电子商城、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的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等各类数据信息已推送到“政采贷”系统,并按约定向人民银行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推送政采信息。截至目前,采购计划已对接4585条,合同对接3749条,中标信息442条,供应商信息327条,向中征应收账款融资平台成功推送信息67条,已顺利完成信用融资,其他项目正在进行中。

  黄石市“政采贷”融资业务具有六大典型特点:一是信息共享,实现政府采购合同信息、回款账户等相关信息的快速交互;二是平台支撑,“政采贷”业务基于中征应收账款融资平台和政府采购平台,具备双重平台保障,各项功能都趋于完善;三是政府信用,“政采贷”业务的债务人为财政预算单位,信誉良好,回款有保障,融资风险较小;四是账户锁定,在商业银行验证政府采购合同真实性后会迅速锁定回款账户,有效解决资金回到监管账户难的业务痛点;五是成本降低,从实际效果来看,全市办理的“政采贷”的平均融资成本为4.785%,较其他贷款平均利率少上浮20个百分点;六是手续简便,中标小微供应商直接凭借政府采购合同,在平台上发起申请,经银行审核后,可以立即放款。这六大特点,使得政采贷业务对于优化营商环境、缓解全市小微企业融资难具有重要作用,必将成为全市扩大民营和小微企业信贷投入的又一增长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