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罗湖区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人浏览 2020-02-14 15:44:39
专题:

  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罗湖区税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税务总局深圳

  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罗湖区税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罗湖区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罗湖区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CLF0119SZ14ZC7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袁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755-8837 7571或7572转230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罗湖区税务局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蜜园路1号

联系方式:何先生 联系电话:0755-2586015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袁小姐 联系电话:0755-8837 7571或7572转2303

代理机构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中国经贸大厦10A、B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 采购项目内容及最高限价: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罗湖区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人民币7500000.00元/年。
  • 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罗湖区税务局梅园路西办公区,位于深圳市罗湖区红岭北路1056号,总建筑面积为 12963.01 平方米;

2、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罗湖区税务局蜜园路办公区,位于深圳市罗湖区蜜园路1号,占地面积511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4800平方米;

3、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罗湖区税务局国贸便民办税服务点位于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南路3002号国际贸易中心大厦4楼,建筑面积为 782.32 平方米。

  • 本项目只允许采购本国产品。
  •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财政部国库司政府采购管理处。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2. 提供2018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19-2020年度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3. 提供2019-2020年度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5.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二)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三)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四)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资格性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五) 成功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六)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75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2月13日 10:00 至 2020年02月20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1.如采用线下获取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应携带填写好的《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可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中“下载中心”下载)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后,至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中国经贸大厦10A、B进行购买,缴纳标书款后即为成功获取招标文件。 2. 如采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应填写并打印《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后,连同上述资料一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cailiansz@126.com),缴纳标书款后,即为成功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6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3月05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3月05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中国经贸大厦10D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罗湖区税务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罗湖区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 采购项目编号:CLF0119SZ14ZC78
  • 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罗湖区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 采购项目最高限价(元):人民币7500000.00元/年
  • 采购数量:1
  • 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采购项目内容及最高限价: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罗湖区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人民币7500000.00元/年。
  • 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罗湖区税务局梅园路西办公区,位于深圳市罗湖区红岭北路1056号,总建筑面积为 12963.01 平方米;

2、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罗湖区税务局蜜园路办公区,位于深圳市罗湖区蜜园路1号,占地面积511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4800平方米;

3、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罗湖区税务局国贸便民办税服务点位于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南路3002号国际贸易中心大厦4楼,建筑面积为 782.32 平方米。

  • 本项目只允许采购本国产品。
  •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财政部国库司政府采购管理处。
  •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 提供2018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19-2020年度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 提供2019-2020年度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资格性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5. 成功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获取招标文件
  1. 获取方式:
  1. 如采用线下获取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应携带填写好的《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可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中“下载中心”下载)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后,至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中国经贸大厦10A、B进行购买,缴纳标书款后即为成功获取招标文件。
  2. 如采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应填写并打印《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后,连同上述资料一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cailiansz@126.com),缴纳标书款后,即为成功获取招标文件。
  1. 获取招标文件过程问题咨询联系人:许小姐,联系电话:0755-88377571-2325。
  •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0年2月13日至2020年2月20日期间(上午10:00-12:00,下午15: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中国经贸大厦10A、B)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采用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请汇至以下账户:

户名: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开户行:广发银行广州白云机场支行

账号:9550880212556500152(购买招标文件账号)

  • 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3月5日9时30分。
  •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中国经贸大厦10D会议室
  • 开标时间:2020年3月5日9时30分。
  • 开标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中国经贸大厦10D会议室
  • 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20年2月14日至2020年2月20日止。
  •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1. 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https://shenzhen.chinatax.gov.cn/)。
  2. 法定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 联系事项:

(一)采购代理机构: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中国经贸大厦10A、B

联系人:袁小姐

联系电话:0755-8837 7571或7572转2303

邮编:518040

邮箱:cailiansz@126.com

(二)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罗湖区税务局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蜜园路1号

联系人: 何先生

联系电话:0755-25860155

 

附件:招标文件(可在采购代理机构(www.chinapsp.cn)网站下载。)

                                   发布人: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2月13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